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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神所說的話,不管是否記載在聖經裡,永遠都是神的話;若是人的話,即使記載在聖經裡,仍舊是人的話。因為不管是神的實質,還是人的實質,永遠都不會改變的,所以神的話也永遠是神的話,人的話永遠是人的話。在人的觀念裡,凡是合乎真理、對人有造就的話都是出於神的,如果記載在聖經裡,那就是神所默示的,就是神的話;那些沒有記載在聖經裡的符合真理、對人有造就的話,人雖然不敢說就是神的話,但也認為是出於聖靈的啟示或者默示,也是出於神的,這種觀點大錯特錯。如果根據人的這一觀點,等到神末世作工結束以後,有許多蒙拯救被成全的人都能說出許多合乎真理對人有造就的話,你能說這些話都是聖靈的啟示、默示嗎?都是真理、都是神的話嗎?可見,人的這種觀念想像太荒唐了!人經歷神作工達到明白真理以後都是有變化的,都能對神有些認識,都能活出一些真理實際,這是神作工達到的果效,人無論明白多少真理,有多大變化,但人的實質沒有變,仍舊是人,只不過是經過神拯救變化成全的人,是屬於重生的人,是神新造的人。所以,人所說的符合真理、對人有造就的話仍舊屬於人的話,這是確定無疑的。根據這一原則,我們再看聖經裡哪些是神說的話,哪些是人說的話就一目了然了。這樣,那些使徒的書信不管是否記載在聖經裡,當然都屬於人的話了;那些歷代屬靈人物的著書立說毫無疑問的也都是人的話了。這樣分辨神的話與人的話就完全準確了。
全能神說:「其實,『真理』也就是最實際的而且是人類最高的人生格言,因為是神對人提出的要求,而且是神自己親自作的工作,所以,稱之為『人生格言』。這格言不是總結出來的,也不是偉人的名言,而是天地萬物的主宰者向人類的發聲,不是人如何總結而有的語言,而是神原有的生命。所以說稱為『最高的人生格言』。」(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認識神與神作工的人才是神滿意的人》)
「到底哪個範圍屬於真理這你得明白,哪些範圍不屬於真理,這也得明白。你說在真理的話上人有看見、有經歷的認識這算不算真理?頂多說對真理有點認識,凡聖靈開啟的話並不是代表神的話,不是代表真理,不屬於真理,只能說是對真理有點認識,有點聖靈開啟。……真理每一個人都經歷,但是每一個人經歷的情形都不一樣,每個人在同一個真理上所得的還不一樣,但是人的認識都綜合起來也不能完全說明這一條真理,真理就這麼深!你所得的東西、你的認識為啥說不能代替真理呢?你那個認識跟別人交通交通,人家兩三天琢磨琢磨就經歷完了,但是對於真理人一生當中都經歷不透,就是所有的人加起來也經歷不透,可見真理太深奧了,真理無法用言語說透,真理用人類的語言說就是人類的真諦,人類永遠都經歷不透,人類該憑這個活著。有一條真理能讓整個人類生存幾千年,真理就是神自己的生命,代表神自己的性情,代表神自己的實質,代表他裡面所有的東西。人如果說人有真理了,有點經歷就是有真理了,那你能代表神的性情嗎?不能。你看人對一條真理的某一個側面或某一方面有點經歷、有點亮光,但你不能供應一個人到永遠,所以說,你這個亮光不是真理,只是人能達到的一個程度,就是人該有的經歷、正當的經歷、正當的認識,就是真理的經歷實際的一方面。這點亮光、開啟、經歷的認識永遠不能代替真理,就是所有的人都經歷完了這一真理,將這些話都綜合到一起也不能頂那一句真理。……我說這話是啥意思呢?就是人的生命永遠是人的生命,你再合乎真理、再合乎神的意思、再合乎神的要求卻永遠代替不了真理。說人有真理就是人有點實際了,對神的真理有點認識了,對神所說的話有點實際進入了、有點實際經歷了,邁向信神的正軌了。就神的一句話就夠人經歷一生,經歷幾生、幾千年,人都不能把一個真理完全經歷透。」(摘自《座談紀要·真理到底是什麼你知道嗎?》)
全能神的話清楚地告訴我們,真理來源於神,來源於基督的發表,也是聖靈的直接發表,凡是神所說的話語都是真理。真理就是神自己的生命,是神的公義性情的發表,是神的所有所是的流露,是正面事物的實際,代表神自己的生命實質。而神使用的人與有聖靈作工的人所說的合乎真理的話,是來源於聖靈的開啟光照,也是人對神話真理的經歷認識。這些符合真理的話,代表人的經歷認識,是人所進入的真理實際,也是神作工達到的果效,不管人明白真理深淺,對神有多深認識,凡是人所說的話都是人的生命實質的流露。但因人所說的合乎真理的話遠遠夠不上真理實質的深度標準,與真理的實質相差太遠,所以人所說的話不能說就是真理,符合真理的話與真理本身有著實質性的區別。神的話因為是真理,是神生命的實質,所以神的話能存到永遠,是永恆不變的。正如主耶穌說:「天地要廢去,我的話卻不能廢去。」(路21:33)全能神也說「我的話語是永不改變的真理」,就像律法時代神所頒布的十條誡命,已經有幾千年,人類依然在持守,因神的話是真理,是正面事物的實際,是經得住時間的考驗,是永遠能站立得住的。而人的話因為不是真理,所以人的話不能存留到永遠。從人類發展的歷史就能看到,不管是科學研究出來的定律也好,還是社會理論家的結論也好,都用不了多長時間就被人推翻、拋棄了,甚至轉眼之間就過時了。即使是人說的符合真理的話也只能給人一時的幫助、供應、扶持,不能作人的生命。為什麼說人的話不能作人的生命呢?因為人所說的符合真理的話,只是人對神話的經歷認識,離真理的實質標準相差甚遠,根本代替不了真理,達不到真理作人生命的果效,只能給人一時的幫助、造就與扶持,所以人所說的符合真理的話不是真理,也不能作人的生命。那麼為什麼只有神的話能作人的生命呢?因為神的話是真理,是正面事物的實際,人永遠也經歷不完,每一項真理對人來說都是取之不盡用之不完,甚至經歷到永遠人也不敢說具備真理、完全得著真理了,這是事實。另外,真理能達到潔淨人、拯救人、成全人的果效,人憑真理活著就能活出真正人的樣式,活出真理的形像,就能達到認識神、順服神、敬拜神,達到與神相合,這就滿足了神起初造人時的心意,正如聖經中神說的:「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、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……」(創1:26)神造人的心意,不是光造人的肉體,最主要還要賜給人新的生命,這新的生命就是神的話,就是真理,當真理能作人生命,成為人生命實際的時候,人就活出了真理的形像,也就是真正人的形象,這樣神造人的心意就完全滿足了。所以說,只有神的話、只有真理才能作人永遠的生命。神所使用的人雖然對神的話有一些經歷認識,能說出一些符合真理的話,這是聖靈作工的果效,是神的拯救、神的成全,但人能說出符合真理的話,對神有真實的認識,不代表人就具備真理的實質,更不代表人具備神的生命,只能說人得著了真理,真理成為人的生命實際了,因為人本身不是真理,也不敢說真正具備真理。所以說,人所說的話再符合真理,對人再有造就,也不能說就是真理,更不能說就是神的話。這就是我對符合真理的話與神話的區別之處的一些認識。
摘自電影劇本《等》
來源:國度福音經典答題(選編)—《關於如何分辨神聲音的問答(2)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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