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1995年蒙召歸主的,後來,在真耶穌教會被立為執事,負責證道、教詩。
1998年聽說有人傳「東方閃電」,帶領對我們說:「他們有政治目的(反對國家)和經濟目的(非法斂財),是脫離聖經的『異端』……」為了防止信徒接受「東方閃電」,帶領又把「對傳『東方閃電』的人一律不接待,違者按違反教規論處」的條款列在教規中。我對此也不加分辨,就在教會大肆宣講帶領的話,還囑咐信徒要「堅固信心,持守真道,共同防禦直到主來」;在會中又樹立「會興我榮,會衰我恥」的榮譽感和責任感;強調「每個人都要嚴格按上面教會的規定做,尤其頭羊和執事更要從自身做起,看顧好主的羊,等主來好向主交賬」。這樣我還不放心,又隨時下各教會查訪、掌握情況,阻止信徒接受全能神。
一次,聽說教會中有幾個弟兄姊妹接受了全能神,我馬上趕到其中一弟兄家勸說,我怕說得嚴厲適得其反,只好耐著性子苦口婆心地勸導,一番「誠懇」的勸說之後,弟兄終於被我拉了回來。我又用同樣的方法把其他幾個信徒攪了回來。當時心裡特別高興,以為這才是看顧主的羊,維護教會利益,對教會工作負責。
1999年冬的一天,天氣特別寒冷,兩個姊妹來給我傳全能神的福音,我心裡特別生氣,本來對他們到處「偷羊」就憎恨,於是我雙手叉腰,憤怒地罵著:「你們這些不要臉的東西,披著羊皮的狼,再敢到我轄區內偷羊,我砸斷你們的腿,趕快滾開,死皮賴臉就別怪我不客氣了!」當時,我真想狠狠地打她們一頓,無奈她們沒有半點反抗之意,致使我才沒有真正動手打人。
2000年夏的一天,天正下著雨,兩個姊妹來到我家傳福音,我不容她們多說,就大發雷霆地罵道:「你們這些淫婦、強盜、假基督的奴才……我告訴你們,要想不受皮肉之苦,趕快走人!」我狗血噴頭地大罵了一頓,她倆哭著離開我家,我暗自高興,美滋滋地認為自己得勝了。
我以為這樣對待她們就不會有人再來了,哪知來給我傳的人越來越多,粗略地數算一下,這幾年來給我傳全能神末世福音的有近百人次,其中一個弟兄自己就來過20多次。不管是寒冷的冬天,還是酷熱的夏天,無論是刮風還是下雨,他們都堅持不懈,從沒停止,但因著謠傳「他們有政治目的和經濟目的」,又因著脫離聖經,以致我心剛硬如同頑石,拒不接受他們愛的付出,反而無情地將他們一次次拒之門外。但在他們身上我發現有一股不可戰勝的力量,這力量摧毀了我們抵擋的防線,教會中不斷有人接受全能神的工作,接受的信徒無論我們怎麼「愛心軟化」他們也不跟我們回來,最終這力量也把我吸引到全能神面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