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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個事實就讓我們看見:人能勞苦作工根本不代表是在遵行神的旨意,人有許多好行為也不代表人聖潔了;只要人的心不愛神,只要人不實行神的話,不守神的誡命,所有的勞苦作工都徒勞,都沒有意義,絕對不能得著神的稱許;如果人還能抵擋、定罪道成肉身的基督,肯定遭神恨惡、咒詛。那到底什麼是遵行神的旨意呢?遵行神的旨意是指人能實行神的話,遵守神的誡命,能根據神的話、按照神話原則盡本分,憑著愛神的心為神花費,心能尊神為大,能敬畏神遠離惡,能常常高舉神、見證神,這才是真實的遵行神旨意。我們都能看到,有許多人信主後確實受了不少苦,付了不少代價,甚至坐監、殉道也不離開主,這只能說明人對主有真實的信心。但他們在勞苦作工的同時並不追求真理,不注重實行主的話、遵守主的誡命,而是隨從己意、任意妄為,信神多年生命性情沒有一點變化,還是狂妄自大,誰也不服,常常說謊搞欺騙,雖然能作許多工、受許多苦,也有一些好的行為與見證,但他們所作的一切都是為了得福、得賞賜,是為了進天國得冠冕。這樣的付出花費完全是在與主搞交易,帶有欺騙性質,裡面隱藏著個人的存心目的,他們根本就不是愛主、順服主的人,這怎麼能說是在遵行神的旨意呢?更有甚者,打著為主作工花費的旗號,卻從來不高舉主、見證主,而是處處顯露自己讓人高看,爭名奪利,搞獨立王國,他們的勞苦作工與法利賽人一樣,完全是為了地位與飯碗,這就更談不上遵行神的旨意,而是在作惡抵擋神。由此可見,人如果實行不出神的話,守不住神的誡命,沒有順服神、愛神的心,那無論受多少苦,作多少工,都不是在遵行神的旨意,更不能說明人脫離罪惡達到聖潔了,怎麼還能有資格被提進天國呢?正如主耶穌說的:「凡稱呼我『主啊,主啊』的人不能都進天國,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。當那日,必有許多人對我說:『主啊,主啊,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,奉你的名趕鬼,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?』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:『我從來不認識你們,你們這些作惡的人,離開我去吧!』」(太7:21-23)
那什麼樣的人才是遵行神旨意的人呢?我們先來讀一段全能神的話。全能神說:「耶穌之所以能完成神的託付,完成救贖全人類的工作,就是因為他能夠體貼神的心意,無有個人的打算安排,他也是你們最了解的神的知己——神自己(其實他是神見證的神自己,這裡提起是為了用他這一個事實說明一個問題),他能夠以神的經營計劃為核心,總禱告天父,尋求天父的旨意。……他一生三十三年之久,總是按著神當時的作工而盡力滿足神的心意,從不考慮個人的得失,總為父神的心意而打算。」(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如何事奉才能合神心意》)神的話讓我們認識到了主耶穌是怎麼遵行神旨意的,這就讓我們明白了真正遵行神旨意的人,他有一顆愛神的心,能體貼神的心意,能實行神的話、遵守神的誡命,能順服神的擺佈安排,在任何時候、任何環境裡都能堅守神的託付,完成神的託付,他只為通行神的旨意而活,是高舉神、見證神的人,是絕對忠於神、順服神、愛神的人。正如主耶穌說的:「人若愛我,就必遵守我的道;……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。」(約14:23-24)「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,就真是我的門徒……」(約8:31)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,愛主你的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仿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」(太22:37-39)真正遵行神旨意的人,都是能實行真理順服神的人,是能接受神的託付,為神的託付至死忠心的人,都是能真實愛神憑神話活著的人。就像彼得,他把自己的一生都獻給神,在所行的事上都能憑著愛神的心實行真理滿足神,嚴格按照主的心意和要求牧養教會,從不為自己的得失向神祈求什麼,只求心裡能愛神,到他殉道的時候覺得為主死都不配,還要求倒釘十字架,最終達到順服至死、愛神至極,正因為彼得是真心愛主的人,所以主耶穌才把天國的鑰匙交給了彼得;又如約伯,完全正直,敬畏神遠離惡事,無論神是賞賜還是收取,無論神是賜福還是降禍,他都能敬拜神、稱頌神的名,都一如既往地遵行神的道,所以他在神的眼中是完全人。等等這些歷代得著神稱許的人,不僅僅是因為他們能勞苦作工,更主要是因著他們能遵行神的道,能敬畏神遠離惡,能真實愛神、順服神,能把自己的全人一生都奉獻給神,為通行神旨意花費,生命不息奮鬥不止,這才是真正遵行神旨意的人,才有資格承受神的應許被提進天國。
摘自電影劇本《往事如刺》
來源:全能神教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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